首页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第三条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咨询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咨询委委员为15名,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