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第十七条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咨询委可以与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的行业活动和宏观研讨,增强中国证监会与科技界的交流和沟通,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创业板市场建设建言献策。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