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发行证券决策、申请、发行过程中,非法向他人提供尚未依法公开披露信息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者追究相关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