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证券前的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