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证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指下列证券品种: 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