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四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上市公司增发的,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