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划拨用地目录(2025年) 2. 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划拨用地目录(2025年) 符合本款规定使用划拨土地的,应当为经依法批准或者登记设立,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或者提供公共技术和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2. 科研机构办公设施。 符合本款规定使用划拨土地的,应当为经依法批准或者登记设立,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或者提供公共技术和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2.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