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五条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保险公司设计、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方可销售,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