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电网接入 第三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电网接入 第三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容配比,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涉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涉网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经检测认证合格后,电网企业不得要求重复检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后,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复核逆变器等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并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并网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并网投产。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