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第六条 各地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不得设置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相关条件。各类投资主体要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消纳能力等因素,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 第七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