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