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条 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版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