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国家支持、鼓励下列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的出版:
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
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重要意义的;
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有重大作用的;
对推进文化创新,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对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重大作用的;
其他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