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教科书发行资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其发行单位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 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管理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制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