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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海关对出境水果果园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果园周围环境、水果生长状况、管理人员情况;

果园有害生物发生、监测、防治情况及有关记录;

果园农用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

果园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