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海关对所辖地区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有害生物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和监督管理。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作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