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出国留学经费资助的留学项目类别包括: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高校合作项目;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政府互换项目;
中外合作项目;
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留学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高校合作项目;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政府互换项目;
中外合作项目;
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留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