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章 展览团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展览团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组展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展团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展团的领导;组织参展企业做好布展工作,注重展团对外形象;展出期间,参展人员不得擅离展位。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