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许可证申请签发使用工作规范(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发证机构对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应核验以下内容:

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经营者提交的出口批准文件是否完整、有效;

申请表的相关内容与出口货物管理及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口批准文件以及出口合同的内容是否相符,备注栏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按要求应填写品牌、规格等级、设备状态、备注等内容的,是否如实、完整填写;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