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对于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可以实行招标。出口企业通过自主投标竞价,有偿取得和使用国家确定的出口商品配额。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