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2006年) 第九条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参加应诉的涉案企业享有如下权利: 决定应诉方式; 自主选聘律师; 从行业组织获知案件调查整体进展和其他企业的应诉情况等信息; 获得行业组织对应诉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针对反倾销案件调查机关存在的歧视性做法等,向政府提出应对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