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三章 电子报检 第十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电子报检 第十四条 对报检数据的审核采取“先机审,后人审”的程序进行。首先由CIQ2000业务管理系统对报检人提交的电子报检数据进行自动审核,通过后,交由检务人员审核。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