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氧气系统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氧气燃爆事故以及氮气、氩气、珠光砂窒息事故。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