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一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对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