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