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决定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 1. 决定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 1. 1. 研究堆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国核安发〔2006〕20号) (1) 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 (2) 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九项; (3) 删除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4) 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的“(2)《研究堆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和第二项中的“(2)《研究堆最终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二、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