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者申请注销的;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农药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农药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吊销的;

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