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 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