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一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