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四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四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