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三条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农药使用 第三十三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