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实行群组化扩大使用范围登记管理,特色小宗作物的范围由农业部规定。 尚无登记农药可用的特色小宗作物或者新的有害生物,省级农业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临时用药措施,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