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三条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规划任务、工作实际等情况,将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地方法规要求,确定项目审批主体。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