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二条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二条 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期限使用农用薄膜。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用薄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