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 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 被依法纳入拆迁征地范围的; 擅自改变用途的; 其他不得办理抵押的情形。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