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