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1年)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管。通过接受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及时入账,加强管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