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 本社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并于召开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社,供社员查阅。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