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本社不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以本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