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 五、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 五、 五、 组织领导 (十七)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政府扶贫规划,分解指标,量化考核,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并抓好落实。各… (十八) 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用。 各级残联作为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发挥自身作用,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定、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继续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残… (十九)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 做好统计监测绩效评估。 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列入政府扶贫统计、监测和检查范围,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对残疾人贫困人口和残疾人扶贫规划执行… 附件: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执行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