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