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