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承包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承包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市、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