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执行。

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农村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应与其关联企业的贷款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