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农村公路新建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放交通,并移交管理养护单位。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做好基础数据统计、更新和施工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