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推行市场化,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的作用,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 鼓励从事公路养护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组建养护企业,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