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 第六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按月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 第七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监管机构要实施直接重点监测: 第九条 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条 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