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 三、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 (二) 三、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二)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