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申报、审核、下达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