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发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发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发放时,必须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确保资金发放给真实借款人。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